2024年9月3日,海关总署对《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》进行更新,涉及猪、牛、羊产品。具体更新信息如下:
一、新增输华企业
1、新增荷兰6家企业(注册编号为NL-515-EG、NL-607-EG、NL-5082-EG、NL-5009-EG、NL-575-EG、NL-514-EG)对华出口冷冻猪胃(猪肚)产品。
2、新增芬兰4家企业(注册编号为FI
22 EY、S743109、FI 18
EY、S061101)对华出口冷冻猪肝、冷冻猪耳、其他猪杂碎(冷冻猪气管、冷冻猪心管、冷冻猪食管、冷冻猪骨、冷冻猪软骨、冷冻猪脚圈、冷冻猪下颚、冷冻猪鼻)产品。
3、新增乌拉圭3家企业(注册编号为20、3、26)对华出口冷冻牛真胃(牛肚)、冷冻牛瓣胃(牛百叶)、冷冻牛网胃、冷冻牛瘤胃产品。
4.新增美国2家企业(注册编号为19549、19549A)对华出口冷冻、冰鲜牛产品及加工牛肉产品。
5、新增新西兰3家企业(注册编号为ME132、ME136、ME168)对华出口冷冻牛胃产品。
6、新增新西兰10家企业(注册编号为ME134、ME34、ME102、ME136、ME118、ME40、ME104、ME103、ME87、ME17)对华出口冷冻羊胃产品。
7、新增澳大利亚1家企业(注册编号为282)对华出口冰鲜羊产品
二、注销输华企业
1、注销加拿大2家企业(注册编号为147、147C)对华出口冷冻猪产品。
2、注销荷兰1家企业(注册编号为NL-29-EG)对华出口冷冻猪产品。
3、注销乌拉圭1家企业(注册编号为310)对华出口冷冻、冰鲜牛产品